红十字“救”在身边
文章来源:876 更新时间:2022-03-04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发展概述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传统业务和核心工作。国家高度重视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指出要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动应急救护工作。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应急救护工作与备灾救灾、安全生产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
一、健全救护工作管理体系与培训网络,救护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为加强对红十字救护工作的指导,2007年成立了第一届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年会,参与救护工作的政策制定、学术研究、教材研发、宣传推广等工作。2010年,指导委员会在原有成员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新一届委员会拥有院士1名,急诊医学专家18名,大大增强了工作实力和专业水平。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有救护培训机构1个(总会训练中心),全国32个省级红会(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全部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其中27个省级红会设有直属救护培训机构,全国还有近200个地市级红十字设有救护培训机构。全国应急救护培训网络初步形成。
二、推动救护相关立法,为救护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高危行业、社会服务行业等一线工作人员都要求强制性救护培训,如德国要求消防员每年必须参加30学时的救护培训,意大利要求警察必须参加初级救护培训并学会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合作,开展救护有关法律问题课题研究,对法律、法规规定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须接受救护培训,公共场所须配备急救设备,救护员的法律地位(施救者免责)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进行救护相关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争取政府和立法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目前,一些地方已出台与院前急救相关的地方法规。2015年1月,《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施行,该《条例》规定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的急救培训,中小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教育,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加强部门合作,促进应急救护培训在相关行业、部门的开展。
通过积极争取,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教育、公安、卫生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2006-2007年间又与交通部、公安部、安监局、煤监局、铁道部、民航总局、旅游局7部委就合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联合发文,有力推动了应急救护培训在相关行业、部门的开展。
公安、交通部门加强了对新驾驶人的急救知识培训。2012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在驾驶培训环节,规定开展1-2个学时的急救培训,在驾驶考试环节,规定在科目三考试中考核交通事故急救常识,有效提升了新驾驶人的急救知识普及度。铁路系统红十字会加大对列车乘务人员、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救护培训,并在每列旅客列车和较大火车站的每个班组配备1至2名红十字救护员,保障了旅客的生命健康与安全。
四、推进救护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救护工作水平。
标准化建设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是培训管理工作的核心。为推动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总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进程,认真贯彻 救护培训“四统一”原则,即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
目前,救护师资、救护员等新版救护系列教材已经编印出版,为统一技术标准打下坚实基础。《救护标准化工作手册》也已印发,对救护师资、救护员、专题讲座三类培训,分别在培训流程、主办单位、师资要求、教学大纲、培训教具、培训场地、考核与证书等方面做出了标准化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制定了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标准,包括五大类140多项指标,以推动救护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在做好救护师资培训工作基础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出台了《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试行)》,为师资队伍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加大救护相关宣传,增强全民急救意识。
救护知识与技能的普及有赖于全民急救意识的提高。中国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救护宣传工作,每年的红十字日与世界急救日,总会和全国各级红会都会举办宣传、纪念活动,提高群众自救互救意识,普及救护知识和技能。
为积极营造全民学急救的氛围,除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世界急救日”活动等宣传救护工作外,2013年,中国红十字会借助新媒体手段,开发完成了急救手机应用软件——“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其中包括学习、预防、应急、测试、信息五项功能,涵盖出血、骨折、心脏病发作等21种常见伤、病的紧急处置方法,并指导使用者进行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截至目前,已有100余万人次下载“掌上学堂”手机软件,软件用户遍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有效地传播了人道救护的知识与理念。
为进一步扩大红十字应急救护的影响,宣传和推广全民参与自救互救的理念,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中国红十字会分别在2010年、2012、2015年举办了三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比赛录像在电视播出,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术通过电视屏幕传播到千家万户,成为红十字会向全社会普及安全教育的重要形式。
六、大力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救护培训普及率显著提高。
坚持以群众性、公益性培训为主导,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让救护知识真正走近百姓身边。
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开展“手拉手”—“学校+社区”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与体验活动,在部分省市会开展健康安全辅导员培训,建设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开展救护员培训、亲子培训与应急演练,支持学校开展救护志愿活动,促进了学校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天津市红十字会每周六上午在机关办公楼开办应急救护市民大讲堂,免费为市民开展救护培训。江苏省红十字会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在全省培训500名救护师资、20万名初级救护员并对80万人开展普及性救护培训。浙江省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进百企”活动,为全省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红十字现场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共完成10000人次以上的免费普及培训,提升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在全国红十字系统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全国红十字系统平均每年培训救护员300余万名,每年救护普及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这些红十字救护员活跃在城市、农村的各行各业,成为人民健康和和谐社会的守护者。
七、发挥红十字救护作用,参与服务奥运、世博、亚运等大型活动。
应急救护服务是红十字会参与奥运、服务奥运的重要内容。2007年,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中国红十字会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提供应急救护服务。中国红十字会在北京、青岛等奥运赛会城市大力开展红十字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共培训奥运志愿者及服务奥运的工作人员15万名,对170万社区群众进行救护知识的普及。在奥运期间,北京的550个奥运城市志愿服务站中,都有经过红十字会培训并掌握了救护技术的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应急救护服务。
继成功服务北京奥运后,中国红十字会及时总结服务奥运的经验,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志愿服务和急救服务,为上海世博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为更好服务世博,提高上海市民的综合素质,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被纳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2008-2010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共培训1000名救护师资、10万名红十字救护员,普及培训100万市民。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与第16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参照中国红十字会参与北京奥运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在志愿者培训、无偿献血动员、艾滋病预防宣传等方面为广州亚运会提供服务和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应急救护培训的需求日趋增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我会的法定职责。作为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的主要推动者,中国红十字会将和社会其他单位与部门密切合作,不断推动群众性救护培训工作的开展。
(文/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