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十字寻人服务受理标准
文章来源:860 更新时间:2021-01-01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查人请求的受理标准
1范围:
- |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灾难所造成的家庭分离。 |
- | 查询人与被寻者属直系亲属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等,应优先处理。 |
- | 当查询人与被寻者属非直系亲属,但属于领养、过继、私生子女或是唯一能给予帮助和依靠的人,应接受办理。 |
2条件:
- | 须具备足够的线索和资料,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父母姓名及最后联络地址是必需的。 |
3考虑:
3.1 | 巡查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
3.2 |
除家庭团聚外,其它个案要求需视个别情况处理,但红十字会查人服务惯常不包括以下内容: a)族谱之巡查; b)由律师楼提出之商业要求; c)涉及诉讼、离婚、监护权和财产继承等要求及 d)当时已有其它机关或团体展开寻查个案。 |